為著過去,我們願意停留多久?這是一年多來我在心中不斷設想的問題。
這一年內我一個人走了許多地方,都是以前我們到過的場地,相同的戲院(是我的工作,又如何避免?)、相同的單車路線、相同的屋村球場、相同的麵店,與及跟我們同樣認識的朋友見面,他們都知情或懵懂的沒有在我面前提太多;最弔詭的卻是,自那天開始,我們竟從未相遇,在如此細小的香港......可是都不重要,儘管我沒有忘掉(又或,你都沒有),儘管我刻意在相同的地方、在設想你可能出現的場合兜轉,但要是我們擦身而過,那短短一秒鐘,我們又能跟對方,說些什麼?
因為......什麼都變了。
也許,風箏早已不寄住你家了;我也兩年沒下廚煮飯了,因為這兩年的生日,都再沒有跟早我兩天生日的你一同慶生;因裝修之故把剛認識你時借來的螺絲批拿出來用,卻發現批頭已被磨頓,沒有用處;以至於留在我家的物件、畢業相,都一一託朋友還你了。
這並不是美麗的愛情故事,我卻一直沒法忘懷,甚至這兩天再次見面,我多想告訴你心中的許多說話,例如我在這裡寫的一切,又或,這年內不斷練習的幾句對白......可我就連日記的地址都不敢給你,怕重蹈覆徹。
在電台中曾聽過一個主持人這樣說:「很多剛分手的人會說一句很不合邏輯的話,『只有xxx開心我便開心了』,其實這根本不能發生──如果xxx告訴你已愛了別個,你還會為他感到快樂嗎?我想9成9的人都不可以。」......我倒過來想,如果一天我能為你的快樂而快樂,是否意味著該重新出發了?
看著這兩天的你,偷偷在你肩膀上睡了一會,很想你知道,只要你快樂便行了;而我亦即將出發,也為著我的快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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